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调3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一、选调公务员相关要求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3名。
(三)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身心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及本科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6.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报名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
6.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3月23日(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77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处)。联系电话:88127610、88125478。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委指定邮箱(rsc@fgw.sz.gov.cn)。
3.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委将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由我委根据报名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结合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我委将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职位要求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31日。
(二)我委可根据报名人数、笔试面试情况等调整选调名额。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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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