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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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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2月面向社会

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深圳实验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现因教育教学需要,我校定于2025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岗位3个,拟聘4人(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4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实验学校等官方网站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规定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文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文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学”,则不符合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120.79.73.84:8066/#/index,报名入口请选择“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2月公开选聘4名教师”批次。

(二)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原件扫描件。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例:高中数学岗位-李XX):

1.《深圳实验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贴照片,本人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研究生学历还要提供本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明材料:工资表、聘书、工作单位聘用证明等;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单位经历材料、相关工作经历社保缴交清单、工作合同等;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单位开具的聘用证明须包含以下信息:进入本单位时间、任教学段及学科、目前在聘岗位级别(初级、中级或高级)、目前在聘岗位起聘时间,聘期等。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3月12日17:00之后,系统关闭。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材料上传,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一)资格复审

1.考生须现场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备查。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复审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

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实验学校中学部南二门西楼303教室。

(二)面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深圳实验学校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详见官网公告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则由学校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实验学校官网(http://www.szsy.cn)公布。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并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全程由我校工作人员带领,体检表由我校统一保管。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深圳实验学校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实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深圳实验学校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深圳实验学校官网:http://www.szsy.cn/

(七)电话:

咨询电话:0755-83361161;

投诉电话:0755-833612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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