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聘)3名专干,其中1名特聘专干,2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公开招聘(选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事业单位考试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8:00。
进入体检及资格复审环节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资格复审人选。
八、聘用
聘用人选由我单位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列入诚信记录,不再接受其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招考报名。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五)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