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是区一级公办园,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成员园。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坂田街道雅园路26-3号,全园占地2068.5平方米,建筑占地4130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雅园幼儿园寻找有同理心,关爱幼儿、会顺应儿童发展规律、孜孜不倦、会循循善诱优秀的你。
【主班教师 一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学年幼儿园教学经验;
6.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副班教师 一名】
岗位要求:((以下A/B/C1/C2满足其一)
A类: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1)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2)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
1.学历:大专学历;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2.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
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28761711(张老师)
九、入职时间
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前
十、有关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包含文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就上云职公招
附件4: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