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教育局2025年1月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财务人员笔试、面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成绩、体检要求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自行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中部分项目需约4天出结果(具体时间以医院的要求为准),考生需把握好体检时间,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幼儿教师资格)执行,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医院需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1.财务人员:2025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园长、副园长:2025年3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复审地点:光明区教育局931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13439。
(三)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2.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3.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
4.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限内,有多个工作经历证明的需同时提供);
5.合同和社保清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年限内,有多个合同和社保清单的需同时提供);
6.获奖证书;
7.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8.报名者为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9.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10.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1.幼儿园园长资格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书);
12.报考者按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获评市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评级公示);
13.报考者按公办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设立为公办园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批复文件),其中幼儿园有更名情况需同时提供更名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提前按照序号顺序准备好复印件材料),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从报名系统下载的报名表、体检报告原件。
四、相关要求
(一)入围体检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入围体检人员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和有效,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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