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岗位工作人员1名,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深圳市南山区委(政府)办公室。
(二)岗位职责
1.实时跟进中央、省、市政策变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牵头或推动重要课题、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参考建议;
2.起草全区相关综合性材料;
3.协助做好会务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会务标准化建设、会务相关信息化资源的建设和管理、业务归档和日常业务汇总等工作;
4.撰写和上报符合南山发展实际的高质量党政信息;
5.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协助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特聘岗位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即1988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期间出生);
4.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能力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者优先,高校范围参照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2.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信息收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承担调研课题和撰写研究报告。
3.熟悉深圳市、南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具有政府部门、知名智库、行业研究、战略咨询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现役军人;
9.违反南山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相关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z2@szns.gov.cn。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照片;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7.1-2篇个人代表性文稿(党政公文、调研报告、产业或行业研究报告、学术论文);
8.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暂时无法提供,需填写《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并于体检前提交)。
(二)线上资格初审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筛选结果将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适岗考核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