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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组织人事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现对宝安区水务局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3名拟聘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水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水务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水务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水务局联系地址:新安二路96号宝安区水务局,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795511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宝安岗位)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宝安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