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
勤务辅警5-10名(限男性),
延平分局信息宣传员1名(男性优先)。
招聘条件
1.南平市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至1985年期间出生)。
2.退伍军人优先,学历不限。
3.(信息宣传员)要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文档编排及图片处理软件的使用。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置以下岗位:巡特警,派出所,延平分局信息宣传员。
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
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中半坡),联系电话:8861391;
3、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报名者应提供:①《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地点领取,粘贴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式两份)。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目前已在延平分局辅警岗位的超龄人员应提供需折抵年限内每年每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领导签字)。④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招聘结束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体检报告不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登记、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之后环节。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周岁(含)以下4分25秒,31周岁(含)以上4分35秒,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政审。
(五)聘用
体检、政审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其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辅警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分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岗位由延平分局根据需要统一安排确定。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服从者不予以聘用。
2、工资及福利待遇。年应发收入约3.3万元(享受“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按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确定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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