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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招聘,经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了2020年湖州市公安局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现将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共7天。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湖州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
监督电话:0572-2252028,0572-2252053;
通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298号。
湖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