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编外人员3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二)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总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后备人员库。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粟女士,0755-88158629;刘女士,0755-28333172。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报名表
3.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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