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队伍建设,打造一流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根据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10月—12月期间开展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
(一)线上招聘。应聘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卫生人员招聘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szyxjxjy.cn)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报岗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线下招聘。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于10月下旬起赴全国各医学院校参加校园招聘会和举办专场招聘会。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除以上报名条件外,还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1.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而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面试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相关证明。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报名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25日8:00—24:00期间,登陆“深圳市卫生人员招聘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选报招聘岗位、上传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详见《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网上报名指引》(附件2)。
2.现场报名。
(1)参加专场/校园招聘会。
2023年10月—12月期间,分多条线路赴外开展招聘活动。应聘人员可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与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交流。赴外招聘线路安排请关注“深卫人才”微信公众号推送的相关信息。
(2)参加深圳现场招聘会。
无特殊原因,拟定于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在深圳福田海滨生态公园体育场举办现场招聘会,应聘人员可到深圳招聘现场投递简历,与各招聘单位进行现场交流。
(二)资格审核。
各招聘单位审核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确定入围面试或笔试的人选。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
本次招聘原则上不再进行笔试。若确需要笔试的,由提出笔试要求的招聘单位自主开展笔试工作,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各招聘单位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选,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及相关要求。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适用于医学类岗位)以及面试或笔试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增加临床考核内容。临床考核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表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在官方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