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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2024年10月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2人(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委党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宝安区委党校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委党校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
(宝安区委党校联系地址:宝安区委党校办公楼812室,邮编:518101,联系电话:0755-29990163,受理时间:公示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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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党校
2025年1月15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