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选聘对象所对应报考的专业须在报名首日以前毕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市认定的任期内C类、D类人才(含地方级**人才、后备级人才、海外B类人才、海外C类人才),且符合本次选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年龄要求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
选聘人员年龄、相关资格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7月6日(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3.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713室,联系电话:0755-85905090;
4.网上报名方式: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hcjdzzb@baoan.gov.cn),邮件名以“选聘+选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航城街道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
(3)学历、学位(如有)证书及验证报告;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
(5)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没有考生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航城街道组织人事部门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未入围考生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选聘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开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拟聘名额排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