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深圳市福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27名消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专干(25名)
(二)法制文员(2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相关工作;
7.消防专干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其中消防专干一级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消防专干二级要求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5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消防专干三级要求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10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
8.法制文员需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35周岁以下,有监督执法岗位或相应的法律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格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报名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7: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链接:
1.学历、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