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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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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

招 聘 启 事

宝安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创办于1999年为宝安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国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科普教育环保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园区,承担宝安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育工作。因发展需要,现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教官3名

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品质优良;

2.身体健康,年龄25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

3.高中及以上学历,曾任班长及以上职务,军事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带班能力。

二、综合实践活动教师2名

基本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农业科技教育、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技术等级证书;

2.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具备较强的动手实践能力、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和课堂组织能力,并能将相关专业知识融入课程教学;

3.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热爱实践教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年龄:45周岁以下。

三、校医1名

基本要求: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性别不限,年龄要求:40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护士)专业,有执业资格证书;

4.掌握中小学学生常见疾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能合理地处置学生的意外受伤和突发疾病,具有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5.有校医相关工作经验、全科医师证或讲师证者优先考虑。

四、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参照本市辅助管理岗位雇员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

提供宿舍

有职工食堂(学校提供餐补,每餐自费3-5元左右)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56142357@qq.com或3147552215@qq.com 添加微信13713788113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22658412

一、鹏劳简介:

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合资设立。2006年9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持有的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60% 国有股权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的有关文件划转给国资委系统(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鹏劳是国内较早从事人力资源外包及相关服务,具备人力资源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机构;

二、用工方式: 本岗位为“派遣服务”形式,一经录用,将由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公办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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